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暨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市级下发通知、材料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和局属科站意见等步骤,最终监测合格5家国家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64家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联系电话:0316-2266063
附件:1.国家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2.国家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3.省级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4.省级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5.市级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6.市级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