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泊头桑椹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泊头市营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拟保护地域范围:泊头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营子镇、齐桥镇、寺门村镇、郝村镇境内,共4个乡镇的24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3′9″~116°40′23″,北纬38°0′23″~38°13′00″,地域保护面积37428公顷,总生产面积10000公顷,年总产量为10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6日前向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联系人:尤帅、李建锋,联系电话:0311-8621708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