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见》和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在市、县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征求17个相关省直部门意见、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评委会审定,拟确定以下龙头企业(见附件)为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8日。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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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认定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