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验收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验收,鹿泉区、藁城区、正定县、宽城县、隆化县、承德县、万全区、青龙满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唐县、易县、东光县、泊头市、武强县、枣强县、沙河市、隆尧县、内丘市、涉县、容城县、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滦南县、迁西县、遵化市计27个县(市区)符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社会各界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省农业农村厅将跟进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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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