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79号)及部“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暨技术对接会”有关要求,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织了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答辩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结合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拟选择15个县确定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厅反映。公示期为2018年7月13日—7月19日,共7天。
联系人:靳永超 电话:0311-86256537
河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