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创建试点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按照《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规定考核验收,石家庄市的元氏县等29个县(市区)符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质量,现对拟命名的第一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单位(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省农业厅将跟进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一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名单:石家庄市的元氏县、栾城区;张家口市的宣化区、崇礼区、赤城县;承德市的双滦区、双桥区、兴隆县;秦皇岛市的昌黎县;唐山市的丰南区、迁安市、乐亭县、滦县;廊坊市的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保定市的满城区、涿州市、涞水县、涞源县;沧州市的青县;衡水市的饶阳县、武邑县;邢台市的威县、平乡县、宁晋县、临西县;邯郸市的鸡泽县、馆陶县;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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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