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农业产业化办、有关市农工委(部):
为提前谋划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完善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库建设,我们编制了2018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请按指南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
基本原则:统一平衡、集中投入、确保需求、轮动扶持。
总体思路:注重项目顶层设计,明确项目综合目标,突出项目资金相互配合,划定项目重点支持区域,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项目实施要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主线。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聚焦主导产业和资源生态保护
为确保农业财政资金项目聚焦农业特色主导产业,聚焦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农业厅印发了《关于推荐县域主导产业和农业资源利用及生态保护重点县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67号),在全省范围开展县域主导产业和农业资源利用及生态保护重点县推荐工作。经统计,初步确定藁城等101个县222项主导产业。各项目申报县要结合本县上报的主导产业及资源化类别情况申报有关项目,未入选的县2018原则上不再安排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主导产业、农业资源利用及生态保护项目。
(二)加快项目整合力度,推进项目一体化实施
各地要把实施农业财政资金项目一体化试点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优化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环节,深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项目整合力度。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中,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以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为指引,加大资金和项目整合力度,集中投向优势特色产业核心区域,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一园一牌”发展格局,建成高水平、在国家层面和我省具有示范带动效用的产业链条完整、服务体系配套、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区。鼓励各项目申报市县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将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合作社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鼓励将中央财政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对象、补贴环节一致,目标任务相近的项目统筹实施。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围绕重点任务统筹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三、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的原则,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项目任务的申报、初审和上报工作;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为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具体项目申报程序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有关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各项目申报县市要围绕县域主导产业或资源生态保护统筹组织申报,突出整体发展目标,统筹项目安排,强化项目之间的合作配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为适应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县市编制的项目申报书要对申报指南中提出的绩效目标任务,提出明确的落实步骤、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除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外,鼓励采取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等支持方式。
二是明确责任,增强可操作性。市、县级农业部门承担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在编报《项目申报书》中要明确项目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及完成时限,对项目的支持对象(承担主体)、支持环节(内容)、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任务量等做出明确说明,增强可操作性。项目承担的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支持对象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
三是加强领导,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市、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申报。我们将根据各县上报的项目申报书,组织有关业务处室评审论证,评审结果按得分顺序依次录入项目库。项目库建成后,2017年底分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和省级部门预算资金时,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利用及生态保护等非普惠性项目,将根据农业部下发的任务清单和省重点任务,以入库项目为基础,按先后顺序直接提取,经厅办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下达市县组织实施。市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做好审核、汇总、上报工作。项目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农业厅、农工办有关业务处室(份数以附件为准)和财务审计处(1份),超过上报时限将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审计处联系。联系人:薛艳华 曹世茹,联系电话:0311-86256756,邮箱:hebnyjcc@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附件:
1.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农业示范社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2018年棉花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6.2018年蔬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7.2018年园艺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8.2018年中药材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9.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10.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申报指南
11.2018年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12.2018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13.2018年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14.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15.2018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6.2018年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
17.2018年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18.2018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申报指南
19.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申报指南
20.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1.2018年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22.2018年创建整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申报指南
23.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24.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25.2018年奶业振兴示范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6.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7.2018年主要农作物全省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8.2018年玉米中后期“一喷多效”减灾技术集成项目申报指
29.2018年蝗虫监测预警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0.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31.2018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河 北 省 农 业 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