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及以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1〕17号)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2016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全市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申报2016年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列入省年度千项技改计划的在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河北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6-2017年)》。
产业发展项目:围绕钢铁、石化、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突出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大健康新医疗、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百千万”助力工程项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为省级(含)以上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提供服务和为全省钢铁、建材、化工、装备、医药、纺织、食品、电子信息、软件等重点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包括研发设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与试验验证平台、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四类平台建设。
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两化”融合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已获得各级财政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此次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
产业发展技改项目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支持额度不超过12个月的利息额。
2.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补助,对于购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唐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各类工业企业。
2.企业内部制度健全,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按期缴纳各种保险和税费,未拖欠过职工工资。
4.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良好,市场拓展、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等综合实力强。
四、项目申报材料、程序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封面(按附件1格式);
(2)项目汇总表(按附件2格式);
(3)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近3年数据);
项目可研报告;
(5)《河北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6-2017年)》符合条目、申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6)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文件;
(7)项目资金落实证明;
(8)贴息项目附贷款合同、贷款到帐凭证和银行利息清单及汇总表;
(9)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10)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1)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未拖欠的各种税费证明、不拖欠职工工资证明;
近两年内项目技术获得的省以上有关技术部门奖励证书或国家专利证明;
(13)经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项目材料真实性合法保证书。
2.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对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文件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项目承担企业财务状况、省投资导向目录符合条目、申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方面审查,出具推荐意见(请示文件),报市工信局规划发展处;项目申报采用属地管理,市属及以上企业的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地的工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
3. 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随请示文件报市工信局规划发展处,纸质材料及光盘各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tssghc@126.com。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筛选推荐项目,按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5906532。
附件1:封面
附件2:2016年河北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