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浏览:46次 来源:

信中小〔2016〕 76 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精益化智慧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统筹使用2015年中小企业全信息化精益智慧管理项目资金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15〕730号)要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指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及电子商务水平,有效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务制度健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项目为2015年以来在建和已完工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唐山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二)唐山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
  1、申报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地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等;
       2、项目概要、背景、目的和意义;
       3、项目前期开发情况及所具备的基础;
    4、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需求分析、预期效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设备和系统的选型、技术路线、组织方式、进度安排、实施期限等;
  5、项目投资概况。主要包括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等;
  6、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率等指标的计算,项目所能解决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所面临的突出问题,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三)注册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资金概算和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六)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七)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有关申报材料。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筛选后,以正式文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唐山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汇总表、唐山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表、唐山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电子版统一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报送的项目不予受理。
  申报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可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一栏中下载(网址:www.tsgy.gov.cn)。

       联 系 人:曹连河;
  联系电话:5906535;
  邮    箱:tszxqy@126.com;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政府6号楼438室。

  附件: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