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3 浏览:79次 来源:

各市工信局:

  2016年工信部下发了《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省制定了《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分年度制定行动计划,各级工信部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按照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开展国家级示范创建工作,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省3个工业园区被工信部评为绿色工业园区,37户企业被评为绿色工厂,16种工业产品被评为绿色设计产品,2户企业被评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为充分发挥绿色制造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引领我省制造业绿色转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一)加快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绿色工业园区要进一步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园区要求,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打造区内循环经济供应链,提升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新入园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要求,杜绝高污染企业和项目入园;加大区内现有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国家环保治理要求的落后产能及工艺技术装备淘汰力度,督促企业开展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提标为重点的绿色化改造。

  (二)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工厂要进一步完善工艺技术路线和布局,加大以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力度,建立集资源、能源、环境、安全、职业卫生为一体的绿色管控体系。对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件的企业,取消其绿色工厂资格。

列入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对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企业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按年度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

  (三)强化绿色设计产品培育。推进工业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设计产品,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各市要加大绿色设计产品市场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和推广,政府投资工程中要优先采购绿色设计产品,不断提升绿色设计产品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绿色供应链创建。推进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设计、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绿色化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绿色供应链管理优势,不断降低环境风险,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扩大绿色设计产品市场份额。

  二、加强创建和监管。各市工信局要加强对绿色制造项目、企业、园区的培育和筛选,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园区绿色制造创建工作的前期指导,推进本市企业、园区不断提高绿色化发展水平。按照工信部要求,适时对绿色制造名单内单位进行复核,实行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予以除名。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要在资源配置、发展规划、资金信贷、生产组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绿色工厂实施的绿色制造项目,在土地、环评、安全、资金、招标采购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产品、供应链提供绿色信贷支持。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市工信局要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的作用,广泛开展绿色制造宣传。加强对企业、园区有关绿色设计、绿色工艺、资源循环化及绿色制造体系标准评价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园区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水平。鼓励省内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单位,加快专业化绿色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绿色制造咨询、评价等业务。

 

  附件:1. 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山西省)

     2.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山西省)

     3.工信部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山西省)

     4.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山西省)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