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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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石家庄市政府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2019〕-1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289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568号)要求,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牢牢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围绕石家庄市“4+4”现代产业格局,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为重点,围绕高新区特色产业和鹿泉区信息产业、军民融合特色,打造“两翼齐飞”发展格局,构建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机制及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运用能力,助推石家庄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石家庄经济强市、现代省会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取向,充分释放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营活力。

(二)抢抓机遇、融合发展。牢牢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积极对接北京、天津、雄安的优质创新资源和智力成果,着力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共同体,打造石家庄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三)带动全市、辐射全省。把石家庄高新区作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战场,围绕产业特色开展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运用,培育多元化、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打造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聚集区。把鹿泉信息产业基地作为辅战场,打造特色军民融合平台,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与创新发展,并辐射全省。

(四)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引进京津优质品牌服务机构及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入国家知名运营平台资源,优化我市平台、机构、人才等布局,打造功能完备的聚集区、服务高效的品牌机构、供需科学的产权交易等各具特色的运营服务,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与财政、科技等部门及县(市、区)、园区齐抓共建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构建起要素完备、体制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承接京津及雄安新区创新资源向石家庄外溢,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新格局,带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培育一批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重点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额年均增幅20%以上。

——重点支持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有产业发展前景和国际竞争潜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支撑的产业化项目,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50件、PCT国际申请不低于10件。

——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达到200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达到3000家。商标发展年增幅达到10%以上,国际注册商标申报量年增长速度达到10%以上,地理标志商标年申报量达到3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60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10项。

——实施产业规划类导航项目10个,企业运营类导航项目50个。知识产权保险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及次数年均增幅30%以上,积极推进专利商标混合质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促进体系建设的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分解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建立知识产权运营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及时督促检查任务落实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各重点支持的运营服务建设项目开展阶段性审核和年度考核,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完成。对确实取得成效、工作开展有力的单位、企业给予公开表扬和适当奖励,对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平台、机构重点支持。

(三)加强资金管理。按照1∶2的比例安排地方支持资金,确保3年累计地方财政投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不低于3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障格局。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出台《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的方式和程序,资金及项目安排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效果。

(四)加强宣传推广。做好项目推进情况、知识产权运营业态等统计调查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运营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全媒体、融媒体等宣传渠道,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读,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浓厚氛围,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业态健康蓬勃发展。

附件:1、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2、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对照表

3、石家庄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表

4、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及支出进度安排表

附件1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一、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服务机构加强融合协作,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军民融合、特种钢材、精细化工等领域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培育,开展知识产权研发布局,打造2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大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围绕具有产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专业机构精准服务优势,对拥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专利给予支持引导,重点扶持80个以上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带动企业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计划。以知名商标品牌培育为抓手,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按照重点推进、层级培育、优化结构的原则,推进驰名商标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生物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4+4”支柱产业,对具备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推动优势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着力发展农林地理标志商标知名品牌,提升地理标志商标社会效益,推进地标精准扶贫,助推农民脱贫致富。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海外商标布局与实施,促进国际商标注册取得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计划。立足石家庄地理标志产品优势,着力实施10项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大力推广“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互联网”等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产品附加值、产业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效能和水平。〔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工程

5、实施专利导航计划。发挥高新区特色产业优势,围绕石家庄“4+4”现代产业,聚焦生物医药、现代中医药、液晶显示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医疗器械等优势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导航项目10个。支持50家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开展企业运营类导航,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专利布局、专利预警与维权能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6、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200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积极引导贯标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行业、分层次邀请京津知名专家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5批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着力提升全市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7、实施专业知识产权托管。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信息利用、专利申请、制度建设、专利运营、专利管理、人才培训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创新、转化运营能力。到2021年,实现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达到3000家。〔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各县(市、区)政府〕

8、建立知识产权金融保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撬动银行和社会资金向企业发放贷款,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予以补偿。出台专利保险补助政策,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发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保险险种,为高投入、高风险的专利技术提供损失补偿、责任风险转移等保障,知识产权保险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9、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新模式。推广高新区“政银保评”四位一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银行、保险、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等四类机构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植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有效突破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新模式,搭建银行对企业融资服务的桥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模式,对正常还款的企业,政策支持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评估费用补助、保险保费补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大力度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质押次数年均增幅30%以上,商标质押融资得到积极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

10、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为原则,充分运用我市与知识产权相关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知识产权运营资金池,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对具备一定规模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争取5个以上投资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提升工程

11、打造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以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资源库为依托,建设数据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平台。突出军用优质专利转化,支持鹿泉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其综合服务功能。突出金融服务特点,支持新华区七弦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能力。构建高新区京津冀中小微企业专利产业化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平台、藁城区京津冀农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成特色鲜明的专业化运营服务平台。立足产业园区,围绕各辖区特色优势,力争每个主城区至少建设一个专业化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一区一平台”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市的服务能力,助推经济发展。以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知识产权海外分析预警平台,力争建成10个以上覆盖范围广、服务功能全的各类公共服务分平台。〔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2、建立商标知识产权服务运用平台。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质押受理窗口为依托,开展商标质押登记受理,为石家庄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商标质押贷款登记受理服务。在全市商标知识产权运用好的企业、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100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商标登记注册、维权咨询和培训服务,提供规范化指导,实现服务重心下沉。〔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创建“燕赵”地理标志运营平台。依托国家优质名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建“燕赵”地理标志运营平台。重点涵盖:数据平台,汇集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核心数据,促进地理标志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挖掘、申报和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助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产品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交易平台,对接天猫、京东、进出口海关等多种销售渠道,促进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交易。〔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创客空间。充分对接现有“双创”空间,借力知识产权运营资金池,着眼区域产业特色,发展一批以专利导航为基础、以专利创造为目标、以专利转化运用为目的,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池构建、业务培训、创业辅导、孵化基地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创客空间,加速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进程。〔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

15、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发挥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优势,借助科技中心国家级孵化器辐射功能,采取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的方式,在高新区率先建设5000平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力争聚集区内不少于30家服务机构,汇集整合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科学构建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代理、咨询、评估、维权保护、创投融资、交易拍卖等,有效支撑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辐射带动其他主城区相应建设聚集区。〔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6、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壮大生物医药、LED半导体等产业技术联盟、技术创新联盟,挖掘培育机械制造、现代农业等具有较强发展基础的产业,组建5个以上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研究出台产业联盟支持政策,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库。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专利导航发展机制,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整合产业联盟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推动联盟建立标准制定和专利池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政府〕

17、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壮大发展本地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基础能力强的机构对接国家及京津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拓宽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层次。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引进一批京津知名品牌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机构服务整体水平。对功能完备、发展潜力大的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扶持引导,着力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通过“扶持一批、引进一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0家。〔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18、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学院等省级培训基地的带动作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教育资源优势,打造知识产权教育培训阵地,力争培育认定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达到10家。鼓励支持高校创建知识产权研究院,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为石家庄乃至河北省提供支撑。充分利用军民融合及石家庄学院两个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平台,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人才培养工作,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用足用好石家庄市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优秀人才落地石家庄创业,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库。〔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积极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编制《石家庄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政策的宣讲。资助支持开展海外预警项目的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设立开展3项以上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项目。〔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建立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依托平台、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引进国内外高校知识产权创新资源,对接市场需求,开展校企对接,助推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驻石高校知识产权使用权、经营权改革,创新高校有效专利维持、托管机制。开展专利权许可转让、质押交易、转移转化等,促进高校专利利用,解决高校专利分散、转化率低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