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的通知

时间:2020-07-21 浏览:133次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环函[2020]10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3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2808.555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上海市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19]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第二批共4666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20834.2万元。 2、根据《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0]115号)、《关于规范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拨付的通知》(沪商市场[2020]180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888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955.2万元。 3、按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277名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19.155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