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19〕557号)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9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复核评价和总结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2.《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
二、申报内容
1.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两份(光盘或U盘)。
2.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2013、2016年认定通过的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见附件3),复核评价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光盘或U盘)。
3.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结。不参加2019年复核评价的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见附件3),纸质总结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光盘或U盘)。
三、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认定和复核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和推荐申报2019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
2. 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
4. 报送地址: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节能处
联系人:杨秀爽 电话(兼传真):0312-3101610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19〕557号)
2.《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名单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