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9〕158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骨干企业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将组织参加省工信厅开展的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和初审工作。驻保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
二、申报条件
企业应具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规定条件及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基本要求。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应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产生。
三、申报材料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应证明所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侧面装订。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务于5月2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推荐函(一式二份)报送市局科技节能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孟阿龙 3101610(兼传真)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附件下载邮箱:bd3101610@163.com,密码 :3101610。)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