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5-25 浏览:41次 来源: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16〕392号)要求,请你们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以下内容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具有河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省内领先水平。
(三)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四)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见附件1),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局(汇总表见附件2)。
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应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列入河北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目录。
(三)项目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16年6月12日前,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石家庄市工信局科技处。
联 系 人:朱旭涛
联系方式:87852917
附件:1. 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
     2. 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