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服务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山东省服务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商字〔2016〕27号文),经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现将拟认定为山东省服务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日始至2016年12月9日止。如对认定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商务厅提出。
电 话:0531-89013805、89013407
山东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