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投资〔2019〕557号
发布时间:2019-07-31 16:21:25 来源:农村经济处
晋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河北省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9〕950号)要求,现将河北省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转发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请你们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除按规定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外,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如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二、转发下达
要对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相应填写具体项目。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三、投资计划和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晋州市益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晋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于7月31日前将项目有关情况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等。晋州市发展改革局要对农业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对于执行不力的投资计划和执行管理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晋州市农业农村局要在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晋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对数据报送情况进行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健全动植物保护体系,对重大病虫害和陆生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河北省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 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河北省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5日
石发改投资〔2019〕55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