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7〕187号)文件精神,我厅将结合当前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省内企业申报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并对已获批的示范企业做好总结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1.请济南、烟台等市总结本市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在新技术应用、经营服务模式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引领本地区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及成效。
2.请各市总结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环境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效,当前的困难和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我省申报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6个(不含青岛),商务部将于7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在扶贫、兴边富民、大学生就业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电商企业给予积极考虑。请各市组织符合创建规范的企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家(辖区内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报),省商务厅将根据新修订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初审后,上报商务部。申报材料包括: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示范企业申报表、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国家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作为引导本地区电商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着“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抓紧组织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按时提报材料。请各市务于6月12日前,将电子商务发展总结材料、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总结材料(纸质2份、电子版1份)和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纸质2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商务厅(电商处)。
3.做好后续服务。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研究示范企业发展情况,总结提炼新模式、新业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帮助示范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
联系人:殷钊、曹国平
电 话:0531-89013385、89013432
邮 箱:swtdzsw@163.com
附件:1.2015-2016年度我省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电子商
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