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6-2017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6-07-01 浏览:150次 来源:
各盟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商务部关于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在吸引产业集聚、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作用,扩大示范引导效应,夯实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基础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2017年度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盟市商务局审查评议、自治区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核、网络公示等程序,现将2016-2017年度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名单予以确认,并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   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工作作为引导和实现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主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示范企业,促进区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落实创建方案并积极试点推广   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基地和企业,在申报创建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研究细化实现创建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在所辖区域内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特点的新机制、加强电子商务监管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新规制,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示范推广机制。   三、发挥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作用 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示范基地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对示范企业要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共同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社会资源参与的合作机制 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和组织本行政区域示范基地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与示范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联合建立产学研用的合作机制,带动更多的电子商务企业良性发展。要加强与商务厅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商务厅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创建工作中涉及到的共性问题和困难,商务厅将视情况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及时给予指导。 五、进行动态管理 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依据示范规范每两年进行一次。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进行注册并按季度真实填报经营情况,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注册及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推荐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企业的重要依据,同时,商务厅将适时辅助创建工作落实好的基地和企业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 六、争取政策扶持   自治区商务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各盟市商务局应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给予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 附件:2016-2017年度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