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7年山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公共海外仓的通知
太原、晋中、临汾、运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公共海外仓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贸函〔2016〕396号)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公共海外仓申报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晋商贸函〔2017〕46号)要求,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确定了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等4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山西金卡众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家示范企业和太原特码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公共海外仓。现就做好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上报资金项目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转型升级和外贸创新发展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贸函〔2016〕397号)要求,抓紧组织跨境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后,连同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于3月9日前上报我厅。
二、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业务指导,推动示范单位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加快培育本土跨境产业集聚区和领军企业,推动落实我省跨境电子商务“113工程”。
三、加强示范项目监督管理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动态监督,督促示范单位定期总结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考核验收,确保跨境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山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公共海外仓名单.doc
山西省商务厅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