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7 浏览:52次 来源:
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我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征集服务贸易发展项目(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人才培训。 (二)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 (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四)参加服务外包产业国际性展洽会。 (五)文化出口。 二、项目内容和申报资料 (一)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人才培训 企业委托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定向培训企业人员;企业人员境外培训项目。 定向培训申报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企业委托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定向开展人才培训总体情况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企业委托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定向培训企业人员项目清单(包括每次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数、培训院校或机构名称、培训费)。附:企业与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签订的人员培训合同,企业受训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号、移动电话号),培训费发票。 境外培训申报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企业开展境外培训总体情况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企业人员境外培训项目清单(包括每次境外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数、境外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费)。附:与境外培训主办方签订的服务外包业务培训合同复印件;邀请函复印件;证明参加培训的照片;培训主办方信息(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护照(含主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培训费用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支出外汇的需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发票复印件。 (二)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 对服务外包企业为提高服务外包发展水平,购置专项用于技术研发及建立外包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企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项目清单(包括每次购置的时间、品名、数量、销售方、购置费)。附:用于技术研发、设计的软硬件购置合同复印件及购置费用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支出外汇的需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发票复印件(每次购置的相关材料集中)。外包企业研发及技术、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可研报告,设备清单及费用凭证。 (三)国际资质认证项目 企业初次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不含换证)项目。认证范围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 申报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企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提供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公司签订的培训指导合同协议复印件、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服务外包产业国际性展洽会项目 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或地区性综合或专业展览会项目。 申报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企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展位费用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支出外汇的需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发票复印件;证明参加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参展人员护照(含主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每次参展的相关材料集中)。 (五)文化贸易 文化出口业绩突出的代表性、引领性项目。 申报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文化贸易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缴纳凭证;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4.文化出口合同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中登记,并提供经外汇管理部门或银行证实的企业文化出口涉外收入和结算凭证以及对应的文化出口合同或协议,要求有表格汇总。 三、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企业需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存续两年以上,依法缴纳税收,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注册并全面、准备、及时填报服务外包和文化出口数据。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左侧胶装。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申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目录页码要和卷内文件页码对应一致。全部材料要求一式四份。 (二)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发票(密码区应刮开)、付款凭证等财务票据复印件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外文材料须有对应的翻译件。 (三)各市商务局应报送正式申请文件,要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地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审查。对企业资质、项目性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要严格审核,确保与材料原件保持一致,申报项目真实、合规、有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推荐项目负责。列明审核推荐的企业名单,并附项目汇总表。 (四)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有关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抓紧上报。2020年8月25日前将初审材料报省商务厅服贸处。 联系人:王文娟 高宏亮 电 话:4076120 4086265 附件:服务外包主要业务范围.doc 山西省商务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