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时间:2020-10-10 浏览:74次 来源: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转变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能,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专家库由产业领域、经济管理领域的专家组成,入库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受邀参与以下工作:

(一)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课题咨询论证。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

(三)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专家评审。

二、专业领域

(一)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细分领域。

(二)经济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技术经济、投资、金融、财会、咨询等领域。

三、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的各项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上、65周岁以下,院士、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一般不超过70周岁。

4.在评审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产业领域专家要求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在国内相关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能够较好地把握相关政策,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有参与相关评审工作的经历和丰富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经济管理类专家要求具有技术经济、财会、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具有经济、财会等专业高级职称,也可以是在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服务等机构中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获得财经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经济师。

3.省、市级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或学会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中主管科技工作的专家型领导也可入库。

四、征集对象

全国省会城市及京津冀区域城市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学会、金融机构、法律机构,有关企业,有关个人。

五、报送要求

本次征集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20日;有意向者请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资质等扫描件材料,以上材料发送至:sjzfzggwgjsc@126.com邮箱。

联系人:李聪,电话:031186687571、15533900185。

 

 附件

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