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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