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示范物流园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办经贸{2017}526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的第二批示范物流园区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27个示范物流园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至2017年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任何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黄 萍(13301381866) 邮 箱:<13301381866@163.com>
电 话:(010)58566588转133 传 真:(010)58566588-12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