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区域清洁能源供热,提高城乡居民取暖水平,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7〕65号),拟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结合地方实际,按照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编制大纲要求,组织编制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申请文件。请各市于9月10日前将申请文件(一式七份)及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能源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宁 0531-86191953。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7〕65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信息来源: 山东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