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重大事项部分)拟安排事项公示
根据《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发改投资〔2017〕693号)规定,现将2017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重大事项部分)拟安排事项予以公示。
1. 铁路发展基金省级引导资金。
2.“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省级引导资金。
3. 潍坊、威海、临沂3市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
4. 济钢搬迁补助。
5. 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及国家海洋腐蚀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基地项目。
6. 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
7. 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引进项目。
8. 易地扶贫搬迁。
若对专项资金拟安排事项有异议,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反映。
公示期:2017年8月28日—9日5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王波 86191984
省财政厅 张慧琳 82669765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