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协调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工程实验室。请于3月21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孙公平
联系电话:0531-8619184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