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现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311-88600500、88600762(兼传真)
收信单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
收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55号
附件: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