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11-06 浏览:91次 来源:
  为加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我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7:00前。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姝佳、张月峰   联系电话:0471-6659208  6659217  6659212(传真)   电子邮箱:nmgfgwhzc@126.com   邮编:010098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改委大楼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