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18〕148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评审初审、答辩及复审工作,现将拟安排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