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结合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现印发实施。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尽快摸清本区创建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3月30日和4月10日前,分别将《各区大型商场基本情况表》和各区制定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报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 王晓龙; 联系电话:5866573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2022年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我市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为创建主体。通过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深挖流通业发展潜力,促进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环保,推动绿色发展。到2022年底,力争我市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绿色商场创建取得突出成效,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实践。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绿色管理制度。建立各类设施设备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能源和环境管理体系,强化能耗水耗管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能源统计分析。
(二)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三)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依据《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实施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绿色节能商品销售比例。
(四)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五)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六)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四、创建流程
(一)企业申报。参加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在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http://zszy.syggs.mofcom.gov.cn/greenmall/,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参照系统公告,同时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2份(市、区各一份)
(二)区级审核。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系统向市商务局推荐,同时向市商务局出具书面推荐书并提交企业申报材料1份。
(三)市级评审。市商务局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绿色商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及评审意见,确定绿色商场,并定期将创建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系统报备。市商务局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名单通过“绿色商场申报”系统报商务部备案,
(五)监督指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导本区绿色商场创建企业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市商务局将定期组织专家组督导检查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商务部做好定期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安排
(一)加强培训交流。自2020年起每年第二季度,市商务局组织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商场(商业综合体)企业参加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培训交流会”,部署全年创建工作,宣讲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政策、明确申报工作的具体注意事项、评分标准和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每年第三季度,市商务局根据各区推荐上报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申请企业名单,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提出整改意见。
(三)评定公示与报备。每年11月30日前,由市商务局对专家组推荐提交的绿色商场创建企业评审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达评定通知,确认绿色商场资质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商务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要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搭建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创建主体积极性,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创建工作。
(二)扎实有效推进。一是建立机制。市商务局成立“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下设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并确定一名联系员,负责绿色商场创建日常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对绿色商场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总结评估,推广经验和典型做法,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典型经验材料和总结报市商务局。
(四)组织总结交流。市商务局于每年组织绿色商场创建单位及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召开全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总结交流会,通过媒体利用多渠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标准宣贯、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保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附件:
各区大型商场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