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疫情应对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稳步发展的通知

时间:2020-02-21 浏览:38次 来源:
各区及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主动作为,做好疫情期间服务外包企业纾困帮扶工作。从近期调研服务看,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居家、部分人员上岗等方式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但也面临订单流失、成本增加、复工人员不足、防护用品短缺等诸多风险和困难。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围绕“六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双赢”,现就我市做好疫情应对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稳步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落实好近期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特别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政策应享尽享。   二、鼓励专业服务外包机构或企业积极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业务。各区、各功能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积极出台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护物资紧缺的服务外包企业,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渠道予以配售,确保服务外包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四、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利用好我市“中央厨房”和“天津市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保障服务队”配餐渠道,同时组织动员本区其他餐饮企业提供“移动食堂”或外卖餐饮配送服务,保证现场复工企业员工用餐安全。   五、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紧急订单需求,对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服务外包企业,要积极帮助协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审批局,在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审批速度。   六、在疫情解除之前,一方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其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登记纳统,以确保我市对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的客观把握;同时,在审核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合同时,暂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合同,可通过网络传输合同扫描件,待疫情解除后进行补核。   七、鼓励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采取新技术新模式开展服务外包专项培训,确保服务外包企业新增录用大学生,充分发挥“稳就业”作用,市商务局将按照商务部要求,加大外经贸专项资金对新增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   服务外包企业肩负着支撑生产性服务出口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作用,是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为服务外包企业纾困工作。各区、各功能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市商务局(服贸处)。   附件: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