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和多举措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外资招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精神,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积极做好稳外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通知》各项要求
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资招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落实《通知》关于做好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和属地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做好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和施策帮扶,多举措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二、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动外资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统一安排,协助外资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为外资企业有序复工提供服务和便利条件。
三、落实惠企政策,帮助外资企业渡过难关
聚焦疫情对各类外资企业的不同影响,妥善处理企业诉求,动态了解外资企业复工后在订单执行、用工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通关、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市区两级为应对疫情影响出台的各类帮扶解困政策,采取“一企一策”,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精准帮扶,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
四、创新招商方法,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稳存量”的同时,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创新招商方法,大力开展“不见面招商”,对已经接洽、在谈的合作项目,通过邮件、视频和电话等方式,继续保持密切地沟通,开展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和在线签约,加快项目推进。对目标企业加强分析和梳理,对新的合作意向,及时作出回应,持续跟踪推进,力争有所突破。要重点加强外资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相关部门服务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招商服务,推出更多举措,确保引资项目尽快落地。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资招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外资企业克服困难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20〕46号)
2020年2月15日
(联系人:朱宏;联系电话:1892017588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