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11-11 浏览:40次 来源: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培育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请各有关部门、各区结合本地区和行业实际,围绕“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总体思路,认真梳理、深入挖潜,做好明年重点项目编报工作,现将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相结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结合,与项目带动战略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根据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研究提出新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技术水平高、资源能耗低、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的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 其中,重点建设项目要求项目已开工建设,或项目前期手续已落实、2020年具备开工条件。 重点前期项目要求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深化各项前期及开工手续且2020年不具备开工条件。 重点储备项目要求具有初步建设投资意向,正在进行前期论证或谋划。 二、安排重点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水平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科技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筛选确定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市级部门要充分结合行业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各区发展改革委要充分结合本区发展规划,并与区招商部门充分衔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在充分研究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全市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计划,报市政府批转执行。尚未开工的2019年市重点前期、储备项目,可视情况申请结转列入明年计划。 四、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汇总表》和《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情况表》,表格电子版可在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zgg.tj.gov.cn)下载。填报完成后请于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盖章件传真至我委,汇总及情况表电子版请发送至我委邮箱(tjfgwtzc5000@sina.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吴瑶明、高伟23142826 传真:23142155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汇总表 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和储备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