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专家审核等程序后,首批13家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符合评价要求。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0469
附件:首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汇总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