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第二批储备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有效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根据《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3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荐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第二批储备项目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补助条件的第二批储备项目。
一、征集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
二、支持范围
此次征集的储备项目要符合《实施方案》及其附件要求,重点支持社区养老和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即本市具有临时托养功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对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
三是支持同时包含以上两类内容的体系化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三、申报要求
鼓励有实力、信用好、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按照给定条件自愿申请。与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享受中央预算投资支持、城市政府政策支持包的同时,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
(一)申报2020年储备项目要求:2020年在北京市内有在建或者2020年底前开工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已落实或能够于2019年底前落实,前期手续较为完备。如属于租赁土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必须能够提供十年以上租赁合同。
申报2021、2022年储备项目要求:2021、2022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含改扩建)项目。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的规定执行,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床均面积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建设标准的下限。
(三)申报项目应当是包含深入开展医养结合的土建项目,护养型床位比例需达到60%以上。对于不新增床位的装修、设备购置项目不予支持。投资主体为医疗机构的养老项目,需为独立法人。鼓励跨界进入养老领域的投资型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轻资产服务型企业开展合作。
四、支持标准
(一)对于经筛选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张床位2万的标准给予支持。
(二)项目单位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约定政府支持政策及企业责任,明确普惠养老床位比例、普惠服务价格、最低运营时间等内容。(本次征集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相关企业与属地区政府对接协商)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填写在建和2020年拟申报养老项目情况表(附件1)、后续筹备养老项目情况表(附件2),企业信息表(附件3)以及1000字以内的介绍材料(介绍材料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已运营的项目情况、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的发展计划等),并注明是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储备项目。
(二)递交时间:2019年4月30日9:00-2019年5月10日17:00(工作日期间9:00-17:00)
(三)递交方式:申请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在递交时间内送达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路西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招商中心)7层),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hggfw@bjpc.gov.cn,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视为未申请。
六、征集程序
(一)公开征集。项目征集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负责,委托投资北京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二)联合审查。公开征集期间,由投资北京于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申报的项目分别转发属地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形成各区的推荐项目名单。申请文件递交工作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所在区相关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
(三)现场踏勘。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根据联合审查结果,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四)公示。经地区推荐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推荐。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备选养老服务企业项目储备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最终确定纳入储备库项目。
附件:1.在建和2020年拟申报养老项目情况表
2.后续筹备养老项目情况表
3.企业信息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漫一 55590352
市民政局 谭勇 65395699
附件:附件3.企业信息表附件2.后续筹备养老项目情况表附件1.在建和2020年拟申报养老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