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扩大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在全市的覆盖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征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第二批)的通知》(京发改〔2019〕183号)要求,我们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确定北京市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北京市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现予以公布。
试点期间,参照《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17〕2222号附件2)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