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拟组织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试点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结合本市现阶段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拟重点支持工业重点行业、餐饮、汽修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染工业场地修复等领域开展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或采用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开展的项目。
申报项目应在本市市域内开展或注册地在本市开展项目在津冀地区,已完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并已启动实施且未完成或终止第三方治理服务。
二、项目申报流程
拟申报试点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二)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第三方治理机构简介(不超过2页纸)。
请提供上述材料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c@ bjpc.gov.cn,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408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三、项目评审与政策支持
经评审确定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试点项目后,我委将持续跟踪试点进展,结合试点实际情况,除提供服务标准、优秀案例宣传等支持外,还将贴近试点项目需求,研究差异化支持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联系人:资环处 刘芷廷; 联系电话:66415588-1126)
附件: 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