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浏览:45次 来源:
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基金和基金管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043号)文件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基金政策效应、管理效能、信用水平、经济效益等,是对本市基金规范运作,贯彻国家宏观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综合评价。各基金主管部门、各基金管理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扎实有序开展好绩效评价,切实推进本市基金行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基金登记情况,梳理出填报缺项、上载材料错误、数据不准确、联系人变更等问题台账,同时结合绩效评价指标填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登记系统”)做好信息更新,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载清晰。   三、基金管理人应于9月23日前按照《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 (发改办财金规〔2017〕571号)有关规定,通过登记系统完成以下基金事项更新:1.重大事项变更(如有);2.季度信息更新,包括基金规模、投资和退出子基金情况、投资和退出项目情况、投资金融产品情况;3.年度投资运作情况报送,包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和托管报告。   四、基金管理人应于9月30日前通过登记系统完成绩效评价指标填报。绩效评价指标类型包括系统性指标、奖惩类指标、自评指标、他评指标,其中涉及区域发展、投资规模、政府债务管理等指标请基金主管部门牵头研究,确保填报准确。   五、基金绩效评价采用线上填报+抽查评价的方法,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市基金的一定比例,对基金管理人信息填报的准确性进行重点随机抽查。   六、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服务,我委委托北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咨基金”)协助开展预评估等相关工作。北咨基金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制定管理措施,不得自行使用有关信息资料。   请各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位,于9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反馈我委。相关文件可在bjfund@126.com下载,密码bjfgw66415588。   特此通知。   附件:人员名单反馈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财政金融处 周嘉怡、梁明; 联系电话:66415588-1322、1324;传真:66415588-0404; 邮箱:zhoujy@bjpc.gov.cn) 附件:人员名单反馈表.doc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