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征集的通知

时间:2018-08-09 浏览:45次 来源: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及市级工程实验室一律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和支持重点(注:重点注意国家通知中第二部分要求),已批复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其中,拟申报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已获得认定批复及组建批复,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组建完成;拟申报的市级工程实验室应已获得认定批复,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获批创新能力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够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支撑。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申报,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各区推荐总数不超过5家),确保相关材料及数据真实、准确。请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你单位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3.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及有关附件;   4.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你单位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申报单位的单独汇报。   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申报单位。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杜 鑫 66415588-0521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8年8月8日   附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2号).pdf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322号).pdf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第1号).pdf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pdf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