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产业函〔2019〕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相关要求,经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以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30日
工信部产业函〔2019〕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相关要求,经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以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