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网安函〔2019〕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相关单位,相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促进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应用,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01个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入选项目参与单位要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发展,不断优化提升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有力支撑试点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推广。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指导,加大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参照试点示范项目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在各地方、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