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时间:2018-07-17 浏览:85次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和我委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点与成果形式

 (一)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阶段性(2013-2018)总结评估研究

 1、研究要点:从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体制试点阶段性成果、体制研究成果及体制改革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和梳理,为未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本。

 2、提交成果: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阶段性(2013-2018)总结评估研究报告。

 (二)国家公园多方参与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1、研究要点:梳理出国内外国家公园等主要自然保护地的利益协调机制,分析国家公园主要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和冲突,探索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协调机制,提出各方主体的参与方式、途径,以及合作模式和对策建议。

 2、提交成果:形成国家公园多方参与利益协调机制研究报告。  

 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010-68502620(兼传真),电子邮箱:fgwwhkl@163.com。

 二、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要求

 (一)课题研究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政策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工作要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相关重大课题的总体思路构想。

 (三)课题研究工作要注重成果转化,研究成果既要具有适度前瞻性,更要具有可操作性,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理论技术支撑。

 (四)对入选单位,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所有。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由在社会领域有较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研究课题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生活质量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研究课题”字样。电子文本请发送至课题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社会发展司将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研单位。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社会发展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提出承研单位。

 四、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课题承研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周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5份正式研究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