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浏览:48次 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中农秘〔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2019年推介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面向全国征集遴选了第二批34个典型案例,现印发各地,供学习借鉴。这批案例形式各样、特色鲜明,主要在强化党的建设、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解决突出问题等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天津市北辰区、黑龙江省桦南县、上海市崇明区、浙江省温岭市、山东省平原县、海南省琼海市、青海省甘德县江千乡等案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通过强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纵深下沉,推动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不断延伸。

 二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浙江省建德市、安徽省宁国市、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等案例,通过“四权四治三把关”夯实自治基础,采取“四民工作1+1”“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畅通民情、代理民事,创新“民情茶室”等村民协商议事形式,让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和受益者。

 三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四川省邛崃市探索数字化手段赋能乡村治理,形成“乌镇管家”云治理和全域“为村”模式;湖南省津市市、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将积分制引入乡村治理,使乡村治理软约束有了硬抓手;山东省荣成市创新“信用+”乡村治理模式、广东省清远市建立乡村治理新闻官制度,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新载体。

 四是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北京市平谷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坝头村等案例重点围绕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创新探索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清单一流程”、“一站两网”、重要事权清单管理等机制模式,进一步丰富完善基层治理方式。

 五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山西省长子县、河南省新密市、湖南省宁乡市大成桥镇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队伍、民(辅)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引导社团组织促进协同共治,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六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乡村协调发展。河北省河间市、江苏省邳州市、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铅山县、湖北省宜都市、陕西省旬阳县、甘肃省积石山县等案例,聚焦于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村内公共空间无序等乡村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着眼于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乡村振兴中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方法,确保治理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要加强乡村治理经验的总结和宣传,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落地。要认真学习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做法,积极吸收借鉴典型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方法模式,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附件: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