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牧〔2017〕57号
山西、黑龙江、山东、湖南、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省(自治区)畜牧(农业、农牧)厅(局):
根据《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11—2025)实施方案》,我部组织对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申报企业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公布运城市国家级晋南牛遗传资源基因保护中心等10家企业为第三批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名单见附件)。各地要加强对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监管,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肉牛联合育种。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要认真履行规定义务,积极配合专家组,主动开展种牛登记、性能测定、后裔测定、种牛选育等工作。
附件:第三批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