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8-01 浏览:162次 来源:

冀工信企业〔2018〕3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省厅修订了《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冀工信企业〔2015〕425号)按规定已于2017年12月8日失效。

附件: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