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16〕211号),现将拟认定的2017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3日。对其中企业认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电 话:0311-87800469(兼传真)
附件:2017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拟定名单.docx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