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5〕236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管理办法》,经各市工信局组织推荐,专家评审,认定滦县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14个产业集群为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0311—87903827 87806198(兼传真)
附件:2017年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公示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