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时间:2021-11-19 浏览:159次 来源:基教处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二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坚持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坚持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坚持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人文关怀,完善政策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形成高品质、有特色、可持续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全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建设范畴,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的修订、审查和选用机制。坚持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指导中小学通过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团体辅导、心理训练、专题讲座等形式,统筹利用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表,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坚持各学科的育人功能,在教学内容上要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成立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指导与研究。坚持以省名师空中课堂建设为依托,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 (二)建构完善学校心理辅导服务体系。成立江苏省中小学生心理服务热线联盟,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扩大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全天候心理服务热线覆盖率,提高师生、家长对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行全体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制度,对导师的服务内容、频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让每个学生尽可能享有面对面、一对一的学业指导和心理辅导;要全面实行“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各中小学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职能,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及时疏理问题,保障信息安全。 (三)健全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协同有关高校成立江苏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与研究中心,指导各地各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设省、市、县(市、区)、学校一体化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数据库,同时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方法技术对一般的、典型的或突出的心理问题进行科学研判和预测。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按照“一人一案”原则,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和咨询、稳定的危机评估与干预,定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与这些学生及其监护人谈心谈话,由心理老师定期分析评估心理诊疗的措施及成效,为这些学生建立并形成个别化的心理发展与诊疗档案。研制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指导手册,推动各地与属地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全面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上特殊群体的心理危机排查,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妥善应对、适时转介的措施到位。加强与检察院、网信办、卫健委、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合作,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对有抑郁倾向和沉迷网络使用的中小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助治疗。 (四)配齐配好专兼职教师队伍。到2025年,各地要为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配齐专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