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的实施意见》(邢办〔2021〕11号),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推荐,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推荐方式,纸质申请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与平台科,同时上报市级研发平台项目申报汇总表。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二、立项评审
1.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和申报情况,拟于11月份底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发平台进行论证评审,择优确定2021年新建市级研发平台。
2.评审结果经研究审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新建市级研发平台。
三、有关事项要求
1.申报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要求。
2.各归口管理部门要统筹掌握2021年新申报推荐市级研发平台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申报指导、跟踪服务和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进行推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申报推荐任务。
3.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4.申报2021年省级研发平台未通过的可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市级研发平台,将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材料报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资源与平台科 安菲 3288322
附件:1.邢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邢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指南
3.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指南
4.邢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5.邢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书
6.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7.2021年市级研发平台项目申报汇总表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研发平台的通知
申请书电子版(请仔细阅读备注)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9日